店頭一個據點一個檔案,經紀人可以有自己的頁面——但名稱只能放本人姓名,物件貼文要註明經紀業名稱。
房仲店頭的 Google 商家最容易亂:店長建了一個、總部建了一個、幾位經紀人又各自建了自己的頁面,名稱有的加品牌、有的加區域、有的加「買屋賣屋」。Google 的商家規範其實把房地產仲介寫得很明確——它屬於「個人專業執業人員」,店頭與經紀人可以各有頁面,但名稱怎麼取、誰符合資格,都有規定。這篇整理成加盟店長可以直接拿來跟經紀人、總部溝通的版本。
資料來源:Google 商家檔案說明中心〈在 Google 上宣傳商家的相關規範〉、全國法規資料庫〈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〉第 21 條,2026-10-14 查閱
先把店頭本身處理好。Google 規範的基本原則有三條,對房仲店頭特別重要:
多間加盟店一起管理時,名稱一致、類別一致與權限集中的做法,見多分店的 Google 商家怎麼管。
Google 規範對「個人專業執業人員」的定義,是向大眾提供服務、通常有自己客群的專業人士,並且明列房地產仲介。符合下面兩個條件,經紀人就應該建立自己的商家檔案:
另外兩條限制也要知道:同一位執業人員不能為不同的服務項目分別建立商家檔案(例如「王小明 買屋」「王小明 租屋」各一個不行);而企業的業務人員、客戶開發專員不屬於個人專業執業人員,不符合建立商家檔案的資格。店裡誰算「直接對大眾提供服務的經紀人員」、誰是助理或開發人員,店長要先分清楚。
| 店裡的情況 | Google 規範的做法 |
|---|---|
| 同一地點有多位經紀人對外服務 | 店頭建立自己的商家檔案;每位經紀人的商家檔案標題只能放本人姓名,不加店名或品牌 |
| 這個據點只有一位經紀人代表品牌對外服務 | 建議與店頭共用一個商家檔案,名稱用「品牌/公司:姓名」的格式 |
規範允許執業人員的商家檔案列出頭銜或學位。但不論哪一種情況,名稱都不能加服務說明或地區描述——「王小明|桃園買屋專家」不符合規範。違反名稱規範,可能導致商家檔案被停權,見Google 商家被停權怎麼辦。
Google 的規範管的是「頁面要怎麼建」,沒有規定加盟體系內部誰當擁有者。以下是我們的建議,出發點是避免日後交接卡住:
店頭與經紀人的商家檔案,想先整理一次?
把店頭的商家檔案名稱、招牌照片,以及店裡經紀人的頁面連結傳給我們,庫茲 Kuzih 會對照 Google 規範,告訴你哪些頁面重複、哪些名稱要改、誰符合建立個人頁面的條件。需要重新建置或優化店頭商家檔案,見 Google 商家建置。
免費諮詢 LINE店頭與經紀人的資料,在官網、LINE、房屋平台上也要一致,清單見商家資訊一致性。
本文引用的個人專業執業人員定義與資格、多位執業人員時的命名、單獨執業人員共用檔案的格式、加盟店名稱、一個據點一個檔案與名稱規則,出自 Google 商家檔案說明中心〈在 Google 上宣傳商家的相關規範〉;經紀業廣告規定出自全國法規資料庫〈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〉第 21 條。皆為 2026 年 10 月 14 日查閱。「誰當擁有者」一節是庫茲 Kuzih 的建議,不是 Google 的規定。